事件二:1月4日凌晨1点27分,大连沙河口区台山附近一处居民楼6楼突起大火。消防车抵达火场外。但令消防员们意想不到的是:这栋居民楼外,“生命通道”已经被严重堵塞。“消防通道两侧都停满了私家车,消防车根本无法驶入。”现场救援消防员告诉记者,这些私家车的车主一时也难以找到,而失火居民楼的火势猛烈,不断蔓延。“起火位置在6楼,火势已经烧穿了楼体外墙,正处于猛烈发展的阶段,楼内还有多人被困,如果不尽快赶到火场扑救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消防员告诉记者,情况紧急,消防员立即下车,携带消防水带,徒步奔袭近百米挺进火场。
消防通道被占是个老问题,也是难治的“痼疾”。占用消防通道,可不像有些车主认为的“和我没关系”消防通道不仅仅只是通道,它是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,减少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,也是外界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重要通道,不能随便占用,一点都不行。
消防法普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规定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对单位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在此呼吁广大业主,不要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!不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!生命不可玩笑。请不要在 “生命通道”上添堵!